袁小凡 律师
袁小凡于1950年参加工作,195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其后从事大学法学教育工作十余年。
1979年起,先后任职于中共中央政法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从事政策和法律研究、立法和法律监督工作二十余年。
1991年退休后,受聘于海峡两岸官司协会任法律专员,同时兼任台湾事务法律咨询中心主任,从事涉台法律服务工作留念,办理了大量涉台民商事案件。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重点办理民事合同纠纷案件和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以及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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