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经济、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在诉讼的各阶段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包括诉讼前论证、资信调查、查封扣押财产、调查收集证据、解除资产冻结、和解谈判,起诉立案,答辩,参加庭审,申请强制执行等。
接受刑事犯罪嫌疑人的聘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刑事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案件的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代理申诉;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代理申请再审或代理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和裁定,代理申诉或代理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
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合同、房地产、知识产权、劳资关系等各类仲裁案件的仲裁代理人,提供有关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