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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概述

华联律师事务所原名华联经济律师事务所,1985年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审核批准,由司法部和中国侨联共同在北京创立。华联经济律师事务所是受司法部直接领导和管理的最早设立的几家律师事务所之一。 1998年经司法部批准,华联经济律师事务所更名为华联律师事务所。2001年6月,华联律师事务所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华联律师事务所已成为一家规范化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已建成深圳、呼和浩特分所,目前郑州分所正在筹建中。
早在1990年,华联律师事务所率先在深圳经济特区开设了分支机构,几年来,由于卓有成效的工作,分所负责人当选为深圳市政协委员。
1993年7月,华联律师事务所获得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从业资格,成为第一批获得该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1994年以来,随着业务的发展,华联律师事务所逐步确立了与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事务所的合作关系。
2007年9月,华联律师事务所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成为北京市第一批获得企业破产管理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法律服务。诚信、专业、责任是华联所对客户一如既往的承诺。